新同修必看之“礼仪篇”——佛门里的规矩(1)
来源:九华山圆通寺
日期:2011-08-22 08:49
19、佛门里的规矩
这一篇我们所要谈的问题,可以说是在家修学佛法的居士们非常重要的,也是一定要知道的。
佛门里的许多规矩,所谓规矩,是一种定下的准绳。俗语说:“规矩能成方圆。”那是说任何一件事都有他规定的标准,循着这个规定的标准,那才能塑成一个完美的形体来;如果把规矩放在人格上,那人的人格一定是很完美的,今天我们把规矩的尺度衡量在佛门里来,那么佛弟子就没有违规毁矩的了。
大凡各种宗教里,都有他们的规矩,佛教也不例外。所谓佛门里的规矩,是指佛教里无论修学那一宗派共同约守的一个清规,虽然不全是戒律,但那是由戒德所演化出来的。这个规矩,是不同于世俗的,是严肃的,恭谨的,如法的,而达到自律。这里所谈的是一般大家通用的规矩;好比禅宗、律宗、密宗,尚有其个别的规矩。就不在这里赘述。
(一)规矩的基本要素
那些是规矩的基本要素:第一、恭敬的(意)。第二庄严的(身)。第三、谨慎的(口)。这三者表示了身口意的清净,它可以摄心一处,自然而然可以循规蹈矩,使佛门更能令众生崇敬与归向。
第一、恭敬的——就是说一切思维言行与身、口、意三业,是发自内心的恭敬,而自然生起对三宝——佛、法、僧——的无上崇敬与仰慕,也就是说在佛门的一切一切不能离开恭敬心,舍开恭敬心,便不能有所利益,那么佛门的规矩,就是以恭敬为起码的条件,在在处处都对三宝五体投地的礼拜、歌颂、忆念与追随。
第二、庄严的——佛门内的佛相、寺院、经典、法器、僧伽,乃至一草一木,莫不是庄严的,庄严着无上的菩提。这一切都时刻在无语的开示着我们,只是我们并没有用庄严心态去观察、去觉得,往往忽略了庄严给予人的启示。在佛门里,你不去庄严自己的心,如何能体会庄严的道场?您更不用庄严道场的心,您又如何能庄严自性的佛陀呢?佛法是不舍离庄严的,舍离了庄严,那与污秽的世俗又有何两样呢?
第三、谨慎的——指对言语和行为而说,这道出身教与言教的无形教育的重要性,我们时常将恭敬与庄严的心,处处表现出佛弟子不同于凡夫俗子庸浮散乱,时时为凡夫俗子的表率,经常由身教中去启示人生宇宙的真理,叫别人一看,也可以皈向佛陀座下。所以佛门中的规矩,有了这个因素在,自然使它产生了自他二利的功效。
(二)佛门中的规矩佛门中的规矩有那些:
1、佛相——凡佛弟子见佛相必须恭敬、礼拜、供养、护持、虽然在是木雕、纸印、泥塑,应观做等同真佛,所以不论佛相在任何地方都应如是,不可分别相之好坏、大小、寺院或家庭,如是作观,福不唐捐。凡“买”或“要”佛相时,一律要说“请”,不能说“买”或“要”,附带说明:佛经、佛具、香花,如用钱买,或向他人要,也应一律说“请”,此是恭敬心。
有的佛相是纸印的,日久欠净,或有破损,实不能再供,应于佛前言明另请新相再供,此旧纸佛相可恭敬焚化,切不可任意撕毁弃置。如是所作即如出佛身血,罪堕无间,另木雕泥塑之相,如有损毁失修,佛弟子应护持圣相,发心修补,金漆剥落,当发心再贴金刷漆;因众生礼佛,即能成佛故,可知佛相可度众生,常令相好光明,令众生起欢喜赞叹心。倘有金银、玛瑙、玉、翡翠等制佛菩萨圣相,不可毁坏,改做其他装饰物品,如是所作,则获重罪。有人制香,香上有观世音菩萨纹形,焚香时显现菩萨形状,香熄之后,圣相塌毁。又有人以蜡烛做成观世音菩萨形状,上有灯蕊,以火燃化,烛燃相毁,以上两则,殊大不敬,商买之人,被财货所迷,不知所造无边重业。又有用佛相为商标者,众生不察,难免任意丢弃,实非所宜,皆不知佛陀伟大,众生滥用胡为,皆失谦恭,罪报难逃。
若画佛相,要用好笔、好墨、好纸。若绣佛相,要用好针、好线、好布。若印佛相,要用光泽好纸、形色清晰、印制精美,若雕佛相,以金、银、铜、玉、翡翠及诸般宝石、或檀香、沉香等土木、瓷釉上料,印制雕塑诸佛菩萨圣相,应沐浴斋戒,燃香谨制,摄心一处,不令分心,感应道交,可获得不可思议功德。
配身小佛相之挂炼及配汽车之挂相,有欠恭谨,然作方便,未尝不可。若存恭敬,尚可获福,如有亵读,仍自获罪,所以配身小佛相不可当做装饰品,那根本不是佛教徒所应有的态度,而应有虔诚祈求加被护身一切吉祥想。
还有一种卡片印的佛菩萨圣相,可以带在上衣口袋。这种卡式小佛相,是为了个人在旅行、在作客、在单宿舍时,做功课取出供养礼拜,乃便所需。有人也兼用为护身平安之用,原无不可,但也以存恭敬心,难遭遇想。此种小佛相,只宜放上衣口袋,如放裤子口袋,即为不敬,利而未获,过咎先至。
再有,一般不信佛的人,常将佛相当做艺术品做摆设陈列欣赏,或与其他物品杂陈并列,皆非正因。如能劝化他人勿做艺术品欣赏,而应恭敬、礼拜、供养,则为利他觉他的菩萨行了。佛教徒见到佛相,无论大小及任何形式,必须要恭敬、礼拜、供养,福得无量。
此外,有见到每一佛者,皆应恭敬,如《地藏经》中有“称佛名号品”,又如《千佛名经》及《万佛名宝忏》中所载佛名,皆由世尊金口宣说。一一佛名皆常恭敬、礼拜、供养,功不唐捐。忆及前些时,因为商人把化妆品的英文名译成“密斯佛陀”,此虽译音,难免影射对佛失敬;凡译音大可用其他字音者而不用,也有故犯过失,尤其女人化妆品,以此译名,殊属不当,这使世俗人看来象把佛陀女性化了,此种轻慢心、亵圣过,果报也不可思议。就此事件,在十年前曾在“觉世”旬刊上有正反之评见,结果不了了之。佛教舆论尚有赞成者一派,商人自可大作其广告了。还有我们在家弟子不可把小孩名字取有“佛”字,此乃不堪受故,别人编我们为“佛”,恐怕没有那么大福份吧!不怕折寿吗?另若于所印的及雕塑的佛相上,千万不要刻印个人名字,大家都在顶礼膜拜,恐怕我们凡夫也吃不消呢!
最后要知道的是迎请佛相时,无论是铜的、木的、瓷的、纸的、一概以难遭想,恭敬捧迎,不可轻率从事。佛相用双手捧于胸前,切记不可放在腿上,不可像包东西一样,用手一提。请纸相容易犯过失,把佛相拿着垂向膝下,或夹在腋下,如是种种不敬之过,看来没什么,其实不知不觉中已获罪过。凡诸佛相,那必须视同真的报身、化身佛一样的尊敬,此种功德又岂是凡夫俗子的我们所可揣摩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