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僧职,就是僧侣之职称。即从事有关寺院、法会以及僧侣管理等事之职务。
藏传佛教僧职一般分为:
封号性僧职
藏传佛教中僧人的身份区别在于他们的僧职,一般分为封号性僧职、学位性僧职、戒律性僧职和寺院组织中僧职。
封号性僧职就是由历代中央王朝授封的一种僧职,在藏传佛教僧职中声望最高。这类僧职起源于中国元朝的公元1260年,忽必烈皇帝封萨迦派第五代祖师八思巴为国师,负责全国的佛教,1269年,忽必烈又封八思巴为帝师。
大宝法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噶举派高僧活佛授予的僧职称谓。1406年,噶玛噶举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应明朝永乐皇帝的邀请到达南京,受到盛情款待,并被封为“大宝法王”。这一封号就成为噶玛噶举黑帽系活佛的专用尊号,沿袭至今。
大慈法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1413年,宗喀巴的弟子代表他应邀来到南京,受到盛大欢迎,并留在内地造寺传法,1434年被明宣宗皇帝封为“大慈法王”。
大乘法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萨迦派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1413年,萨迦派高僧贡噶扎西应邀抵达南京,被封为“大乘法王”。
此外还有其他僧职,如大智法王,是明朝对藏东地区的藏传佛教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明代宗时授予;阐化王,是明朝对藏传佛教帕竹噶举派高僧授予的僧职称谓,1406年授予。最著名的是清朝时期政府继续对藏传佛教高僧,特别对格鲁派大活佛授予至高无上的僧职头衔,比如达赖、班禅、章嘉和哲布尊丹巴等,在今天都还有很大影响。
学位性僧职
学位性僧职是极少数僧侣经过长期的清苦修学而获得的一种宗教学衔,它能够显示各自在佛学知识领域所具有的专业水准和身份,在藏传佛教界具有很高的地位和威望。在藏语中总称为“格西”,“格西”中又有不同级别的具体称谓,主要有:
拉然巴格西是格西中级别最高的学衔。每位申请拉然巴格西学位的考僧,必须在拉萨大昭寺举行的祈愿大法会期间,通过三大寺高僧提出的佛学疑难问题的答辩,并得到认可才能获取这一宗教学衔。
措然巴格西是仅次于“拉然巴”的一种格西学位。每位考僧只有通过拉萨小昭寺举行的大法会,并在拉萨三大寺众高僧前答辩佛教经律论取胜,才能获得这一宗教学衔。
另外还有:林赛格西,是在拉萨三大寺中的任何一寺内通过答辩佛教经论而考取的一种格西学位;多然巴格西,是在各大寺院大经堂门前的石阶上举行的法会上通过答辩佛教经论而获取的一种格西学位;阿然巴格西,是在各大寺院的密宗学院中通过对密宗理论的研习以及实践修炼而获得的一种格西学位。还有一种特殊的曼然巴格西,是在藏传佛教各大寺院医学院长期研习藏医药学而获得的一种格西学位或藏医学位。
戒律性僧职
戒律性僧职是依据在佛教信仰的程度上和在教法的修为上的区别而分的层次,一般分为七类:即格聂、格聂玛、格策、格策玛、格隆、格隆玛和格罗玛。
格聂是居士,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佛教徒,一般指男性。格聂玛是女居士,是受皈并守护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女子,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女佛教徒。
格策就是沙弥,是出家并守护沙弥十戒的僧侣,是最基层的专业男僧人。格策玛就是沙弥尼,是出家并守护沙弥十戒的出家女性或尼僧。
格隆是比丘,是受持佛经中所述二百五十三条戒律的男性僧侣,比丘僧在广大藏传佛教信徒中享有崇高的地位。
格隆玛是比丘尼,是具足受持三百六十四条戒律的出家女性或尼僧。
格罗玛是正学女或正学尼僧,是专为出家尼僧受持的介于沙弥尼戒与比丘尼戒之间的一种戒律。一般受持此戒二年后就有资格受持比丘尼戒。
寺院僧职
寺院僧职就是寺院组织机构中负责管理的各类僧官。各个教派都有自己的僧职体制,而且各派内部又有细微差别,以格鲁派为例,僧职主要有“赤巴”、“措钦夏奥”、“措钦翁则”、“措钦吉瓦”、“堪布”、“格贵”、“翁则”、“郭聂”等。
赤巴负责掌管全寺一切宗教活动或事务,一般在全寺主要扎仓堪布中推荐具有渊博佛学知识、德高望重的高僧来担任,在历史上不少寺院的赤巴由寺主活佛来兼任。措钦夏奥是负责全寺僧纪纠察工作,执行寺院里规定的各项清规戒律的高级僧官。措钦翁则主要负责管理各大寺院大经堂内举行的各类宗教活动。由于措钦翁则时常在大经堂内领诵经文,所以又俗称“领诵师”。措钦吉瓦负责管理全寺的财物或后勤工作。
堪布是寺院或扎仓的主持人,相当于汉传佛教寺院中的方丈,担任堪布这一僧职的僧人大都是获得格西学位的高僧。格贵掌管各个寺院或扎仓僧众的名册和纪律,是负责维持僧团清规戒律的寺院执事。翁则掌管寺院大经堂或扎仓经堂内的诵经功课和宗教仪轨,由于翁则常要在法会上指导僧众诵经或亲自领诵经文,一般由熟悉各类经文且声音宏亮的僧人来担任这一僧官。郭聂掌管各个寺院或扎仓中一切财物,工作性质类似于措钦吉瓦。